2021年12月31日,第八届“西湖论善”以“汇聚慈善力量 助力共同富裕”为主题通过线上直播方式在杭举办。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徐晓光充分肯定了全省慈善工作取得的成绩,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六个加大力度的工作。

尊敬的加元会长、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西湖论善”是省慈善联合总会的品牌活动,今年是连续第八年举办,也是中央赋予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要历史使命后首次论善。受疫情影响,今年的“西湖论善”改为线上方式举办。但也正是在疫情这样的不确定性背景下,慈善显得更加重要。在此,我受王文序副省长委托,对本次活动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刚才宫蒲光会长肯定了浙江慈善,对共同富裕背景下浙江慈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要求,加元会长就浙江共同富裕背景下,慈善担当什么样的使命,实现怎么样的变革,打造怎么样的队伍,提出了很好的方向,各级慈善组织要朝这个方向努力。 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慈善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把发展慈善事业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亲自出席首届浙江慈善大会,并指出“慈善事业是一项全民的事业,要广泛普及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宣传慈善典型,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浓厚氛围”。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强调:“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2021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指出,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这些重要论述、重要指示、重要部署,都为新时代我省慈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浙江素有义利并重、崇德向善的文化传统,社会力量参与慈善的氛围十分浓厚。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指引,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慈善法》颁布实施五年来,我省慈善领域改革稳步推进,政策法规日益完善,社会捐赠稳步增长,志愿服务遍地开花,慈善组织网络逐步健全,慈善品牌项目不断涌现,互联网慈善井喷发展,浙商参与慈善的热情日益高涨,社会企业、慈善信托等各种慈善新生态逐步形成,慈善事业的发展规模、社会参与程度和法治建设都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慈善地方性法规;慈善信托资金规模达到11.25亿元,资金总量居全国第一;有注册志愿者1773万人,居全国第一;有认定和登记的慈善组织1208家,居全国第二,慈善事业整体发展水平走在了全国前列。 党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使命,在推进共同富裕中,慈善事业承担着重要职能。为此,省委作出了打造“善行浙江”,构建新型慈善体系的全面部署,各地、各部门和各级慈善组织要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在培育多功能慈善组织上加大力度。 慈善组织是慈善事业的组织者,加快培育多功能慈善组织、形成完整的慈善生态价值链至关重要。对标对表群众需要、社会需求,我们现有的慈善组织还存在不少短板;第一数量还不够多,第二功能还不够强,第三专业性也还不够。下一步,一是要加快推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转型发展,积极推动市县慈善会向枢纽型、资助型、行业性慈善组织变革发展,为其他慈善组织提供服务,成为重大募捐活动的枢纽平台;二是要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鼓励支持企业和企业家参与设立慈善基金会,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头部慈善组织;三是要着眼解决县域以下慈善组织数量少的问题,加大培育力度,支持鼓励县(市、区)和有条件乡镇(街道)普遍设立社区基金会;四是要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进一步发展完善平台型基金会、平台型慈善组织,通过多渠道发展,形成多形式、广覆盖的慈善组织网络。 二、要在推动慈善项目更广覆盖上加大力度。 领域上,按照现代大慈善理念,推动慈善从传统的扶贫济困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保护、应急救援等领域不断拓展,基本形成覆盖各个领域、布局合理的现代慈善发展格局。下一步,要坚持需求导向,加快研发一批标准化、模块化的慈善项目,鼓励引导有实力的慈善组织积极参与实施,打造一批慈善帮扶困难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的品牌项目。方式上,慈善从接收捐钱捐物到提供全方位服务转变,更多的社会组织从事志愿服务。要推进供给侧改革,鼓励有资源募集优势的慈善组织,将募得款物支持有服务专长的慈善组织和其他专业服务机构实施慈善项目,扩大慈善服务供给。重点方向上,省内而言,围绕共同富裕,要加强供需对接,积极组织开展慈善领域“山海协作”,引导慈善资源向山区26县流动,支持山区26县的养老、救孤、助残、教育、医疗等公益慈善项目。 三、要在营造人人慈善社会氛围上加大力度。 按照“人人慈善,人人公益”的慈善理念,着力培育公民慈善意识,完善和落实激励表彰政策措施,鼓励人人向善,持续扩大慈善事业的社会基础。政府层面,要以“浙江慈善奖”为龙头,建立健全全省市县三级慈善表彰制度,研究出台褒奖激励政策,推动市县两级慈善奖评选全覆盖,更大范围调动企业个人和社会各界慈善捐赠的积极性。要提升慈善人物社会荣誉感、获得感,鼓励地方将政治过硬、作用明显、贡献突出的慈善典型纳入“两代表——委员”和其他荣誉、先进的推荐序列,不搞慈善绑架。社会层面要充分挖掘传统文化中的大善大爱精神,广泛宣传,进一步放大先进典型的磁场效应,吸引更多人关注慈善、心念慈善、践行慈善。要积极开展以“慈善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慈善活动,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全面营造“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 四、要在慈善激励机制政策上加大力度。 在《慈善法》的指引下,按照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要求,积极探索导向鲜明、更加完备的政策环境。下一步,要加快完善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慈善组织完成登记和认定时同步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票据资格。优化个人捐赠税收抵扣流程,全面推行慈善捐赠票据电子化,建立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捐赠信息共享机制。要积极争取国家层面出台支持浙江慈善信托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慈善组织向慈善信托委托人直接开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票据,建立慈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撬动慈善信托突破性增长。总的想法,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力度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同时更主要是在地方职权范围内加大协同创新和政策突破的力度。 五、要在加强慈善监督监管上加大力度。 慈善既是奢侈品,也是易碎品,社会对慈善的透明度要求特别高,出一点事,负面影响极大。下一步,要加强政府监管,建立健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相关智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慈善综合管理体系,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联合监管等方式,加强对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等所管理的财产从募集、使用到余额处理的全过程监管。要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和行为准则,为慈善组织规范内部治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提供指引。指导督促互联网个人求助平台加强行业自律,健全身份认证、信息核实、结余资金管理等功能。要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捐赠资源使用信息的可获得性,充分保障捐赠者对捐赠财产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同时,要加快发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链上公益”,完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实现慈善领域全程追踪、智能分析、智慧监管,确保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及时得到落实。要加大数字化改革力度,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希望各方慈善组织都能接入。 六、要在形成慈善工作合力上加大力度。 慈善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发动与吸纳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行动、一起参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加强对慈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和措施,助力营造良好氛围。民政部门作为慈善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加强牵头协调和管理指导,加快培育和发展现代慈善组织,研究出台褒奖激励政策,建立省市县三级慈善表彰制度,更大范围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慈善的积极性。各级慈善组织要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围绕项目搭建爱心平台,团结凝聚广大社会力量,多行务实之举、多办惠民之事、多谋创新之策,推动浙江慈善事业再上新台阶。期待有更多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共同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让慈心善行在浙江大地上蔚然成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