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民政部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健全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体系,推动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民政部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部党组(扩大)会议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学习研讨。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治原认真履行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社会救助法、《婚姻登记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和民政领域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等工作,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民政工作发展难题。2025年11月28日,召开民政部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新征程民政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组织部直属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同上一堂课”,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部党组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认真履职尽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上报4件法治重大事项报告。
二、推动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
(一)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印发《民政部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于2025年上半年公布施行。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于今年3月30日起施行。社会救助法于2025年4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同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出台6件部门规章,涵盖了社会组织、区划、残疾人福利、慈善、收养等领域。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对3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中央文件代拟稿、2件党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完成部机关222件合同审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推动涉法事务有序开展。扎实做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与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完成2025年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市场壁垒排查。报司法部批准新增13名公职律师。印发贯彻落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具体措施。
三、推进职能转变和权力监督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方面,受理社会组织领域网上投诉举报2451件并及时办理。依托非法社会组织互联网监测系统,转办有效线索462条。加强网上警示宣传,滚动展示全国性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信息,集中曝光已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信息。社会救助方面,印发有关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指导各地统筹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治理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区划地名方面,制定《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行政区域界线勘定、联合检查等工作,落实地名备案公告制度,持续督促相关领域使用标准地名。殡葬管理方面,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价格高、收费不透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全面开展减项、降费、优服务活动,把不该有的殡葬项目减掉,把殡葬费用降下来,严厉打击高价收费、诱导消费等现象。残疾人福利方面,印发部门联合规章《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规范服务供给。老龄工作方面,联合7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形成从涉老风险预警防范、发现报告到化解处置的工作闭环。养老服务方面,联合国家消防救援局对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暗访,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做好整改。部署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排查全国35.4万家养老服务机构,全面整治各类问题隐患。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养老机构预收费存管工作指引》,强化预收费监管。联合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关于切实采取过硬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养老机构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明确9项硬措施和13项技术要求。公益慈善方面,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17部门参加的慈善综合监管机制,初步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纵向贯通,跨领域、跨部门横向联动的综合监管格局。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持续加强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提升“民政通”移动端服务能力,上线国产化客户端。截至2025年底,平台累计提供各类服务180余项,面向800余万实名注册用户提供各类服务6300余万次;累计办理婚姻登记“全国通办”52.1万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3721人、“全程网办”239475人;成功办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426例。
(三)优化公共服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方面,社会组织法人库登记、年检系统全年办理在线审批3.53万余件,年检业务10.05万余件。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2025年投入4493.76万元,推动和引导社会组织扩大社会服务供给。社会救助方面,出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办法》,规范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提升临时救助制度的时效性和可及性。殡葬管理方面,加大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全面推行“身后事一次办”。老龄工作方面,联合19部门印发《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推动老年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参与量质齐升。养老服务方面,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一张网”;全国已建成8万个老年人助餐点,每天服务300余万老年人就餐;累计建成49.5万张家庭养老床位;“十四五”期间累计为224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向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开展入住养老机构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试点,指导81个地区做好探访关爱服务,加强对1.3万家养老机构内74.2万名孤寡、失独等特殊老年人的关心关爱。推动将“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老年人福利补贴申领一件事”纳入国办“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儿童福利方面,继续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2025年投入约3亿元,资助孤儿到大中专院校就读。协调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亿元继续开展“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完成首次全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指导地方出台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清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常住人口。标准化工作方面,报请国家标准委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26项,批准发布行业标准23项。会同国家标准委印发《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
(四)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累计归集全国社会组织失信信息5.5万条并公开。向国家信息中心信用数据库、“信用中国”平台等推送共享信用数据,2025年累计共享全国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38625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13300条。出台《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等,深入实施“阳光慈善”工程,促进慈善组织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持续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推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印发《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儿童福利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机构安全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召开3次视频会议,部署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在节日、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工作提示,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地方民政部门扎实做好民政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力守护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动员引导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救灾帮扶工作,慈善力量全年捐赠救灾款物超过20亿元。
(六)推行政务公开。修订《民政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实行公开事项清单化管理。优化民政部规范性文件库,升级门户网站智能检索与数据服务功能,提升信息可及性与易用性。全年发布部门规章6件(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年制定出台部门规章5个、废止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财政预决算信息16篇、政策解读稿件20余篇,组织参加新闻发布会11场,办理媒体采访125次。强化政务平台建设,部政务微博“民政微语”发布信息1430条,部政务微信“中国民政”发布信息1421条,服务热线接听群众来电18700余人次。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9件。
(七)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51件,实现“零投诉”。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6件,已审结案件全部胜诉。
(八)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深化中央巡视整改和内部巡视巡察,持续加强和改进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召开民政部直属机关警示教育大会,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用。对部机关党员公职人员违法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据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严肃追究党纪责任。
(九)强化考核评价。将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将依法履职情况列为2025年度领导干部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接受干部职工投票评价。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对地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举办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指导推进基层社会组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先后公布2批16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组织编写民政领域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发挥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作用。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印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通知》,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年依法处置非法社会组织930个。持续加强执法查处力度,对1家全国性社会团体、3家全国性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作出处罚。加大对慈善组织和从事公益活动的其他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力度,民政部本级依法处罚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等6家社会组织。指导各级民政部门依法对2351家慈善组织和从事公益活动的其他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
五、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
(一)参与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改工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修改意见、提供实践做法。参与中央组织部召开的全国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推进会,指导地方民政部门依法履行相关政府职责,推动贯彻落实。
(二)深化社会组织和慈善组织依法治理。配合中央组织部、中央社会工作部推动加强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领导,健全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出台《民政部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对慈善组织的行政处罚,保障慈善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婚姻登记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新出台法规政策宣贯工作,向部本级工作人员发放普法短信2万余条。联合教育部等持续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主题活动,联合国务院国资委开展“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引导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父母加强家庭关爱和留守儿童教育。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宣传活动,制作老年人防诈反诈公益宣传短视频。推出“守护夕阳”老年普法教育节目,开展全国老年普法万里行活动。举办互联网公益慈善论坛,开展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并持续推进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2026年,民政部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民政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