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媚:慈善信托,新型捐赠工具的“三新”
来源: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 作者:中建投信托公司公益与慈善信托部 陈媚 发布时间:2023-09-15

作为新型捐赠工具,要学懂弄通慈善信托,不妨先了解它“新”在何处。

慈善信托,是政府推动慈善事业全面发展的“新事物”。慈善信托是高质量发展慈善事业、实现第三次分配的有效方式。发轫于2016 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起步较晚、发展时间短,当前虽已创新在浙江及全国推行,取得一定成果,但仍尚处发展初期,社会认知度低,运用广度不足,难以全面发挥独特优势,亟需补齐短板,在政策与实践两端实现突破,激活价值潜力。

慈善信托,是公益行业发展的“新渠道”。打破狭义观点的竞对关系印象,慈善信托是公益行业的好伙伴,是公益机构的共舞者。公益行业借助信托机构,拓展优质捐赠资源,获得新的社会资本。信托机构为公益行业处理沉淀善款,实现资产正向管理,放大原始捐赠影响提供了专业路径。双方基于不同圈层与优势,具备广泛融通渗透的空间,进一步打破壁垒,实现资源共享,有利于现代公益转型升级。

慈善信托,是捐赠人参与慈善的“新选择”。与一对一的直接捐赠和通过公益性组织的间接捐赠相比,慈善信托是捐赠人实现慈善意志的第三选择。受托人严格遵从双重监管,搭建合理架构,贯穿实现慈善目的的全周期,更灵活且集中地体现公益主张和社会价值。高净值人士偏好选择的永续型慈善信托,是实现财富代际间良善传承,凝聚家族精神的有效形式,是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可持续动力。

慈善信托,慈善捐赠,同为有效的捐赠工具,并非非此即彼、厚此薄彼。综合运用多种慈善工具,建立以捐赠人公益主张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以捐赠人视角搭建运用包括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等多种工具在内的体系化服务方案,慈善事业的发展势必存在无限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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