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慈善文化建设夯实慈善事业之基
来源: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 作者:湖州市委党校校委委员、大东吴慈善文化研究院研究员 刘艳云 发布时间:2023-07-05


慈善事业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现中国式现代化成果的重要标志之一,而慈善事业发展深受慈善文化水平的影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慈善文化水平是慈善事业发展状况的晴雨表,也是一个社会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的重要衡量尺度。因此,亟需推进慈善文化建设,为慈善事业发展注入灵魂和动力。

要科学把握传承与创新的关系,在深研慈善发展规律中形塑现代慈善文化。乐善好施、崇德向善一直是中华文明的重新中国成立以来很长一段时间慈善文化出现“断要组成部分。特别是以儒释道为代表的圣贤慈层”,直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慈善事业才有所善文化不仅为古代慈善提供了依据和准则,也发展,现代慈善文化尚未系统建立起来。因而,为开展慈善活动提供了多元载体。然而,文化必须认清当前我国慈善文化的传统性丢失与现同样具有时代性,慈善文化要作为慈善事业的代性不足的现实,科学把握好传承与创新的关根基与灵魂,需要顺应时势、与时代同步。但系,完善现有社会慈善体系,深研慈善事业发现实是:一方面,由于在历史的长河中长期受展规律,整合各类优秀文化,推动我国慈善文到封建社会和家族观念禁锢,传统慈善文化必化的保护性传承、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然积淀了一些与时代不符的观念。另一方面,形塑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文化。

要科学把握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在完善慈善法治中净化慈善文化建设环境。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慈善是一项善心善行的社会事业,但没有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慈善发展也无从谈起。慈善文化建设必须立足法治社会建设,以法律引领慈善行为,以法制规范慈善行为,为慈善文化建设创设一个清明的社会环境。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慈善法》修订任务进一步完善慈善法制,但慈善法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以及法治文化等方面系统推进。如,在立法方面要加快推进《慈善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修订与完善,特别是制定专门的《慈善组织条例》为解决慈善组织登记和自治发展问题,修订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法形成完善的慈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等;在执法方面要加强民政、银保监、教育等相关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依法高效监管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在司法方面要强化司法部门恪守公平正义原则,维护慈善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解决慈善领域的纠纷,依法追究违反慈善法及刑法规定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守法方面要在全社会加大宣传普及慈善法的力度,营造依法行善的社会氛围,夯实慈善法治的社会基础。

要科学把握内行与外化的关系,在构建社会认同中推动大众慈善意识养成。随着现代化的深入推进,慈善事业在现代治理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慈善势必成为大众参与的社会公共生活。培育“人人向善、人人行善”的大众文化是推进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基本进路。然而,慈善又是个人内化的结果,这种内化过程应该是一个主动接受的柔性过程,而不是强制推行的被迫接受过程。因此,应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引导和各类慈善组织的主体作用,把建立普遍的社会文化认同机制作为推动大众慈善的关键动力,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科学把握好内行与外化的关系,注重“软文化”和“硬文化”两手抓。一方面,要加强媒体对慈善的宣传、动员和监督。各类慈善组织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独特优势,提升舆论引导能力,以有效方式扩大慈善文化传播广度和深度,促进慈善文化的具体化、生活化和通俗化。另一方面,要加强慈善教育宣传研究的阵地建设。要注重挖掘各地慈善文化资源,注重慈善文化景观小品营造和建设,推动建立慈善文化地标。要推进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并推动慈善活动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让慈善组织成为宣传慈善理念和文化的前沿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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