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首单以“乡村振兴”为目的的慈善信托在义乌成功设立
来源: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
发布时间:2022-01-05

慈善信托的核心可以概括为“受人之托、代人行善”,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慈善信托是《慈善法》出台后各地兴起的“慈善+金融”新模式,更是落实《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为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义乌样板,积极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的有效尝试,为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和慈善组织参与慈善事业提供了更多元的选择。
“善建浙行1号曹村印记”是义乌市首单以“乡村振兴”为目的的慈善信托,也是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与中建投信托合作的首单慈善信托业务,体现了新乡贤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反哺家乡、支持乡村振兴的实际行动。该笔慈善信托帮助委托人实现了回馈桑梓故园、助力乡村振兴的意愿,将创造重要的社会效益、公益价值和示范效应。

为加强慈善与金融领域合作,推动金融机构与慈善组织双方各项业务更好发展,仪式上,建行义乌分行与义乌市慈善总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双方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建立长期、稳定、深入的合作伙伴关系,携手探索“慈善+金融”新模式,进一步促进金融与慈善的深度融合,让信托资金这个源头活水,形成绵绵不绝、持续向善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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